網路監督:如何用好這柄雙刃劍

我事務所執行合夥人 全國政協委員段祺華律師在面對解放日報記者提問“網路監督究竟該如何看待”,作答:在一個法制國家,程式正義和實體正義同樣重要,不能因為結果是好的, 否定過程中的錯誤。線民不是執法者,不能行使執法者的權力,法律才應該是解決問題的主管道,網路監督只能起到補充作用。應該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體 制和機制,在現有的合法框架內解決問題。特別是應該建立對隱私權的法律保護,也是對網路監督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