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保税区 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经商的最佳选择之一

胡彦杭

作为中国第一个,也是最大的一个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给予希望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企业相当优惠的政策。以外商独资贸易公司为例,这种类型的公司目前只能在保税区设立,并已经成为那些渴望参与国内市场贸易的外国投资者普遍采用的投资方式。

就外高桥保税区内的贸易公司参与国内贸易的大致程序,本文在此作如下概述:

1、 第一步:当保税区内的贸易公司从外国公司进口货物后,该贸易公司或其代理机构必须在货物到达后两周(14天)内就这项贸易向海关登记。在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贸易公司依据海关所确认的单据从码头提货,并将货物储存在自建或租赁的仓库中。根据外高桥保税区的规定,在本步骤中,贸易公司无需缴纳关税。

2、 第二步:当贸易公司与中国国内(保税区外)的买主确立了买卖关系后,买方负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入国内关税区的相关进口手续。根据国家法律,买方应该是一家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公司,因此可以办理这些手续。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为使贸易公司和那些没有进口经营权的国内批发商或买方进行直接的交易,提供了保税区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属下的进出口公司作为交易的媒介。进出口公司在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可以直接为贸易公司与国内买方的买卖交易办理清关手续。

3、 第三步:把货物交付给国内买方有两种办法。在保税区进出口公司的协助下,贸易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具从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处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贸易公司也可以全权委托保税区进出口公司办理所有手续,包括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需要支付一笔代理费。

如果货物不需要储藏在仓库的话,备案和进口手续可以同时进行。如果贸易公司是从国内卖主那里购得货物并将其出售给外国公司,可以将上述手续倒过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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