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为人民币的设计、印刷、发行、流通以及回收,假币的没收提供了行为准则,有助于规范金融机构的没收假钞行为,合理地保障社会公众尤其是普通市民的合法权益。当然,其中某些规定尚有待于配套措施的出台以便具体化,如金融机构有权当场收缴的最高限额、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定义及具体范围、假币鉴定程序的具体操作过程及时限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与以往人民银行的文件及当前实际操作相契合,将收缴假币的行政权力和职责正式委诸于各商业银行,加强了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罗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