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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于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各抒已见:本次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修改是在中国即将加入WTO的形势下进行的,意图是修改中国国内法的规定从而使之与WTO的原则和规则协调一致,为中国加入WTO作好法律准备。本次修订给合资企业以国民待遇,取消一些妨碍合资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规定,还完善了争议解决方法,如增加了"双方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并且,通过取消"本法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款从而为将来的修改更加符合形势需要而作了铺垫。
──王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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