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就外资保险公司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有关事宜作出答复

200910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废止了《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同时经修订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生效,规定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作为分支机构的一种形式,纳入《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一并监管,并明确了设立分支机构(包括营销服务部)的条件,但并未明确具体负责审批的机关。为此,保监会于20091218日发布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保险公司设立营销服务部有关事宜的复函》(保监厅函〔2009445号),明确规定派出机构即可批准保险公司设立营销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