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监督:如何用好这柄双刃剑   

我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全国政协委员段祺华律师在面对解放日报记者提问“网络监督究竟该如何看待”,作答:在一个法制国家,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同样重要,不能因为结果是好的,就否定过程中的错误。网民不是执法者,不能行使执法者的权力,法律才应该是解决问题的主渠道,网络监督只能起到补充作用。应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和机制,在现有的合法框架内解决问题。特别是应该建立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也是对网络监督的规范。